內容來自YAHOO新聞
愛不到放火燒!前女友不理男縱火洩憤
為了挽回前女友,恐怖情人朝住家砸汽油彈,新北市連續兩天發生縱火案件,許姓男子為了挽回17歳小女友的心,多次邀約談心碰壁,憤而持汽油彈連兩天到住家、學校縱火,警方全力逮捕到案,媽媽到派出所發覺警方發布新聞,還說「有這麼嚴重嗎?」
警方vs.縱火嫌犯:「我們依法逮捕你,然後帶回派出所偵辦喔。
」
穿著白色上衣戴著斯文眼鏡的男子,連續2天縱火,第一天在前女友住處,第二天在前女友的學校,他說要用汽油彈才能發洩心頭之憤。
新北市廣福所員警:「這些東西是不是從你身上拿出來的,你自己講。」
許姓縱火犯:「這些都是我所擁有的。」
其實早在落網前一天,18日中午12點半,許姓男子騎機車拿汽油彈,到新北市板橋找17歲的女友,找不到就縱火。
公寓一樓冒出陣陣濃煙,住戶跑出來查看火都燒到二樓了,他卻從容離開,巷弄監視器也因為火警跳電,重新回到案發地點散發著焦味,樓梯間的一片漆黑。
縱火現場週邊住戶:「上次去3樓放鞭炮,這次昨天中午在這邊進去出來就燒起來了。」
新北市土城廣福所副所長謝英山:「女朋友跟他分手,他想要跟女朋友解釋,女朋友一直不接他電話,他就到女朋友的住處還有打工的地方找這女友,這女友都避不見面。」
週五在住家縱火,週六到學校被教官發現報警逮捕。許姓男子到案供稱,他和女友打工認識,今年7月男方提分手,後悔想挽回女生反而不理不睬。
他才拿汽油彈縱火發洩,不過嫌犯母親看到媒體採訪還大罵「有這麼嚴重嗎?」、「這又沒怎樣?」,但許姓男子在有人居住的公寓縱火,觸犯公共危險罪刑責7年起跳,最重無期徒刑。
TVBS網路新聞整理報導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愛不到放火燒-前女友不理-男縱火洩憤-143643561.html
MOM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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